离婚,并不是简单的“一别两宽,各生欢喜”,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,尤其夫妻一方是企业合伙人的,对于企业合伙份额可能也要进行分割。但企业合伙份额的分割可不像存款分割那样简单,为什么?因为有人不答应。
孙女士离婚了,按照离婚协议,前夫拥有的公司合伙份额转让给孙女士。可当孙女士到公司说明来意,却遭到其他合伙人的反对,他们不同意孙女士获得公司合伙份额,不同意孙女士成为新的合伙人。
为解决眼前的困局,孙女士拨通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与北京电视台《法治进行时》栏目合办的法治热线电话,向任战敏律师咨询,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自己成为新合伙人怎么办?